来源: 2015-09-02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校党委《关于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五讲五做五风尚”主题活动的决定暨实施方案》及《中共西南民族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5〕4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启动今年“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月”活动,经研究,校党委决定举行2014-2015学年民族团结进步总结表彰大会暨2015年“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月”活动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年9月8日(星期二)下午2:30
二、地点
航空港校区新星剧场
三、参会人员
(一)校领导;
(二)受表彰的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代表(各1人)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教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由组织人事部负责通知,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工部、各学院和研究生部负责通知);
(三)各分党委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单位负责通知);
(四)离退休教职工代表5人(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负责通知);
(五)校工会、教代会代表5人(由校工会负责通知);
(六)在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人士5人(由统战部负责通知);
(七)各族学生代表(此人数分配包括获奖学生、团学干部代表在内,不包括领奖学生代表;由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学生2:00进场),具体人数安排如下:
法学院40人;管理学院50人;经济学院40人;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40人;外国语学院40人;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40人;艺术学院40人;彝学学院35人;藏学学院35人;社会学与心理学学院20人;电气信息工程学院65人;化学与环境保护工程学院4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40人;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40人;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30人;体育学院20人。
四、注意事项
(一)领奖教职工代表和参会教职工代表在指定位置就坐(由组织人事部组织);
(二)领奖学生代表在指定位置就坐,其他参会学生代表在各教学单位指定位置就坐(由学工部组织);
(三)所有参会人员请于2:10前进入会场。
中共西南民族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